标题:
提个倡议:请教的帖子如修好最好注明已修复
[打印本页]
作者:
zxqoo
时间:
2009-11-8 22:06
标题:
提个倡议:请教的帖子如修好最好注明已修复
本帖最后由 zxqoo 于 2009-11-8 22:27 编辑
经过师傅的共同努力,你的机子终于修好。你高兴,也让师傅们一起分享你的快乐。注明已修复,并说出修复过程,既是对帮助你的同行们的答复,也能让更多网友们能从中学习。希望版主对“编辑”限制时间延长一点。
作者:
saz308
时间:
2009-11-8 22:15
支持你的建议
作者:
新德家电维修
时间:
2009-11-8 22:18
本来就该这样的
作者:
精诚电子zxj
时间:
2009-11-8 22:19
就是啊,不要亏待我们的回帖。
作者:
qianshua
时间:
2009-11-8 22:23
此话题以前也提过,不过还是大力支持顶一下。
作者:
李君瑞
时间:
2009-11-8 22:25
大力支持!!!!!!!!!!!!!
作者:
飞跃蓝天1
时间:
2009-11-8 22:57
时间长了我们跟本就“编辑”不了,只能楼下回帖,主题上看不出来。主题上要看得到就只能辛苦版主了。
作者:
佐旺
时间:
2009-11-8 23:21
支齐,不能让帮助你的人心寒。
作者:
尉志武
时间:
2009-11-9 08:23
有回复的帖子应该多加点分鼓励鼓励。
作者:
李传才
时间:
2009-11-9 08:34
维修本来就是复杂的事情,也许大家的帮助只有其中的一条对求助者有用,或者都没用,最后还是别的原因楼主自己独立修好的,所以楼主修好后告知大家,一方面是对热心帮助的回报,另一方面大家通过回味维修过程也会受益匪浅!
支持!
作者:
田西强
时间:
2009-11-9 09:20
支持!应该这样!
作者:
新视达
时间:
2009-11-16 22:27
建议此帖高亮,让新来的会员特别是发求助帖的会员都来看看。
作者:
学员5701-01
时间:
2009-11-16 23:08
很好的建议。支持。
作者:
zt1141
时间:
2009-11-17 01:54
支持!目前可编辑的帖子暂时只有3日时间,超过了编辑时间暂时只有告知相关版主代劳修改注明标题!这样查看的会员们直接从帖子标题即知此故障是否已经修复,给他人带来参考、提示作用。
欢迎光临 『家电维修论坛 163DZ.COM』 (http://ally.163dz.com/bbs/)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