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维修回家碰到一件事(我是那个摩托车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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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aa123
时间:
2009-7-22 15:36
标题:
维修回家碰到一件事(我是那个摩托车驾驶员)
7月20日在长超山山道转弯处一二轮摩托车与一马自达轿车发生碰撞,交警到现场后,拍照,将摩托车拉回交警支队。马自达轿车由司机本人驾车回家吃饭。吃好饭后,电话通知摩托车驾驶员赶到和孚交警支队。摩托车驾驶员到支队后,轿车驾驶员早已在交警支队。交警问摩托车驾驶员当时的情况,摩托车驾驶员答:“当时在转弯处,我看到有轿车开上来,刹车一下,结果路上打滑,车子前轮胎向左碰到轿车的左侧前角。摩托车向右侧翻。当时只感觉车子在向下滑动。后来就掉在地上。起来后发现身上有伤,摩托车已经无法行驶。”交警回答:“你当时脑子撞昏了,你这个人脑子有点问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根据我们的照片分析,你是在车子侧翻后撞向轿车20米,在轿车的左角相碰后,然后弹出10米。你应该付事故的全部责任。”摩托车驾驶员回答:“不会,车子一定是先碰到轿车后再摔倒,这点我记得很清楚,后来醒来时感觉到自己是在向下滑的过程中,当时的想法是我要死在这里了,后来感觉车子突然停了,人被甩出了车子外,人在路面上擦过去,导致受伤。”交警回答:“你的脑子真的有问题,你要去看了,你看这个照片,一个很长的"7"字形划痕,就是你的车子在侧翻后碰向轿车被轿车甩出而形成的。”摩托车驾驶员回答:“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性,轿车与摩托车相撞后,摩托车侧翻被轿车挂在角上,轿车向后倒车,把摩托车拖向后面,然后在拉着摩托车后退的过程中把摩托车甩出。”交警回答:“我办案子十几年,这点我都看不来吗?”摩托车驾驶员回答:“如果是我侧翻碰向轿车,与轿车对撞,我这个人应该被甩在轿车上才对,而我恰恰是在摩托车的前面,而且只是受了点皮外伤。我清楚的记得是与轿车相撞后再摔倒向下滑的。”交警拍着桌子回答:“你到底服不服,不服就到别的地方去。我这里就是这样处理的。要你负全责。”摩托车驾驶员在那坐着沉默很长时间,交警再次发火,又是拍桌子又是威胁:“你到底解不解决?在这上面签字。你要是不服,可以去上诉.”摩托车驾驶员无奈,只能在上面签字。
后来才知道轿车驾驶员与交警是朋友关系。
作者:
雪域金兰
时间:
2009-7-22 16:04
弄个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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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精诚电子zxj
时间:
2009-7-22 16:05
我坐沙发!TMD不是东西!!!!!还楼上快!
[
本帖最后由 精诚电子zxj 于 2009-7-22 16:06 编辑
]
作者:
airspace
时间:
2009-7-22 16:26
这个不是一般的黑,乌鸦也不过如此的
作者:
梦随风飘
时间:
2009-7-22 17:39
十年不晚。等合适的机会,给那个交警一板砖。要不就晚上找他家里去吃饭。
作者:
李宗桉
时间:
2009-7-22 17:48
黑呀,
凡是跟xx党的人打交道都要小心,除非你有后台比他更黑,记住两D人车子,屋子干他一下
:@ 。
作者:
dayihengjingbei
时间:
2009-7-22 17:51
天理不容呀!那家伙早晚有一天下班回家后借他朋友那马自达外出刹车失灵在长超山山道转弯处坠崖。
作者:
邹光华
时间:
2009-7-22 18:15
这年头的社会就是如此呀~~无奈~
作者:
可新
时间:
2009-7-22 19:17
认准那交警等他退休了,见他一次揍他一次
最好知道他家在哪,看TMD有多黑
作者:
辛振河
时间:
2009-7-22 19:38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等他老了慢慢解决,,,
作者:
彭泰来
时间:
2009-7-22 20:20
黒,真TMD黒!。。。。。。。。。。。。。。。
作者:
竹林快修
时间:
2009-7-22 20:33
真该给他一板砖,板砖给他送家去,叫他门上开花!
作者:
哈林の天堂
时间:
2009-7-22 23:42
保持沉默,路过~~~~~~~~~~~
作者:
xhh2001
时间:
2009-7-23 08:11
哎,真是不幸。
现在的职能部门办事的黑超出人们的想象了。
作者:
冷风2
时间:
2009-7-23 08:45
现在的职能部门办事的黑超出人们的想象了。没碰上不知道,碰上了才知真黑。
作者:
永光
时间:
2009-7-23 08:55
真TMD让他没好抱,
作者:
李家民
时间:
2009-7-23 14:59
哎,现在社会就这样老百姓永远是被欺
作者:
紫光电器
时间:
2009-7-23 15:48
警察是拿了证明流氓,你不能用砖砸,搞急了他比疯狗还疯
作者:
aaa123
时间:
2009-7-23 19:22
谢谢各位了。我在家哭了二天了,天热身上的伤多发炎了。腿弯不了,苦苦苦!冤冤冤!!!!
作者:
wxwsthlz
时间:
2009-7-23 19:59
警察是拿了证的流氓!对你表示深深的同情,希望有个完美的结果。
作者:
老由维修
时间:
2009-7-23 20:39
这号人对付他有的是方法,先摸清他的住处,然后请几位好友一同在他的必经之路等他,待他经过时一同跟踪到他家门口,要叫他看到,这种方法够他销魂好几天的!在就是暗地伏击这个该死的。还是忍了吧,总之采取过激行为是违法的,不值和这种社会败类计较。
作者:
五海荣`
时间:
2009-7-23 20:40
“你要是不服,可以去上诉。”为什么不上诉?这样的人,一般人是治不了他,但他的上司是可以治他呀,内行的人是可以治他呀。
[
本帖最后由 五海荣` 于 2009-7-23 20:41 编辑
]
作者:
广东水米田
时间:
2009-7-23 21:55
这年头的社会就是如此呀!
作者:
山峰
时间:
2009-7-23 23:41
这年头的社会就是如此
作者:
中江人
时间:
2009-7-24 10:46
楼主,想开点,忍一忍算了,以后的路还长呢,自己小心点就行了,你虽然治不了他,但总有人能治他吧,谁叫他是合法的土匪呢?
要是实在忍不下这口气,那就像楼上的朋友说的吧,君子抱仇十年不晚!只要人没事就行了,留着青山在,不怕....什么来着?呵呵 !
祝你早日康复,好点了出去散散心吧,
作者:
大树底下好乘凉
时间:
2009-7-24 11:24
交警你就当他是狗阑子 以后退休干他 或者找几个哥们 下班干他一顿 卸掉他一条腿 叫他嚣张
作者:
lc863328
时间:
2009-7-24 20:29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等他老了慢慢解决,,,
作者:
ducati123
时间:
2009-7-24 20:48
如果是我有两个方法收拾那王八蛋:1.找关系,最好是靠得住的亲戚朋友,官比他大的能管得着他的.看他怎么样.2.暗地里找个杀手,不用多少钱一万八千足矣.干掉他.
作者:
智强家维
时间:
2009-7-24 20:56
现如今的社会就毁在这帮子人手里啦!
作者:
la76818
时间:
2009-7-24 22:53
中国人几千年一直就生活在这么黑的社会里,不是吗?你只是其一,无奈呀!
作者:
ydwydz
时间:
2009-7-24 23:00
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那个摩托车司机是你吧?不然你怎么这么清楚?
作者:
ydwydz
时间:
2009-7-24 23:11
骑摩托车要带好防护,不要逞能,一小时到的路程,走一个半小时,安全第一,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三双筷子,三个碗,老婆孩子等你吃团圆饭。尤其是我们家电维修“游击队员”
作者:
领航者
时间:
2009-7-26 08:46
“拿点钱租几个鸡婆去累死TMD狗官”。祝你早日康复!!!
作者:
科宇电子
时间:
2009-7-26 09:20
少见多怪,我们经常发生这样的事。
作者:
吕六391
时间:
2009-7-26 11:14
真不容易,要小心啊,可以跟他叫劲的,让那交警下岗!
作者:
SCX123
时间:
2009-7-26 15:43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作者:
兰舟
时间:
2009-7-26 18:29
黑,真黑呀.
作者:
aw9898168
时间:
2009-7-26 18:46
原帖由
ducati123
于 2009-7-24 20:48 发表
如果是我有两个方法收拾那王八蛋:2.暗地里找个杀手,不用多少钱一万八千足矣.干掉他.
此方法不可取。
对你表示深深的同情,希望有个完美的结果,祝你早日康复!
作者:
渔夫
时间:
2009-7-26 19:09
难过加叹气 只能祝你早日康复
作者:
山峰
时间:
2009-7-26 19:35
这年头的社会就是如此黑呀
作者:
aaa123
时间:
2009-7-26 20:16
今天哪个轿车司机带着人上门要钱来了,天啊,我的伤还没有好啊,我全职,它无职,它们原来是社会上的朋友,后来混到交警队的,
作者:
lx1230000
时间:
2009-7-26 21:20
请网友人肉搜索那个交警,报上他的名字
作者:
下乡王
时间:
2009-7-26 21:52
这年头的社会就是如此呀~~无奈~......................................
作者:
吉成家电电脑
时间:
2009-7-27 08:30
这年头的社会就是如此呀~~无奈~......................................
作者:
留念
时间:
2009-7-27 08:50
修东西讲究技术,修人要讲究策略,记得车牌了朋友,什么马自大,自大是要有代价的
有车就牛B了...........
作者:
蓝天孤云
时间:
2009-7-27 11:24
比煤炭还黑啊!!
同情、无语。
对,修东西讲究技术,修人要讲究策略。以上朋友介绍的方法可择优,试试看。
作者:
雪颖宝贝
时间:
2009-7-27 14:40
现在就是这样,你的朋友要是局长,那结果就................
作者:
兄弟电子维修
时间:
2009-7-27 14:50
天没天理,人没人性。
作者:
严兴勇
时间:
2009-7-27 18:42
就是不签字
看他怎么的
去告他
作者:
A范强泰
时间:
2009-7-27 18:51
官多是爱戴有钱人。。。。。。。我最看不顺眼的就是共产党。
作者:
王震之
时间:
2009-7-27 21:03
出租车司机经常被警察罚款,他特别恨警察,一天媳妇安慰他说:老公,咱生个孩子就叫警察吧,你要生气,回来你就打警察,如果你还不解气,你就操警察他妈。
作者:
晨星电器
时间:
2009-7-27 21:06
岂有此理完全至法律于不顾嘛!
作者:
萧晓峰
时间:
2009-8-1 22:52
建议楼主应该在事先买一只录音,录像笔,记录事故调解全过程,交警的行为越激动越好,再在协议认定书上签字,然后立马去告他,不要找他的顶头上司,直接到法院起诉,说你在威胁下被迫签字,并把全过程发到互联网,那个小小警察非下课不可。
作者:
7758
时间:
2009-8-21 18:30
好汉不吃眼前亏
作者:
小小溪
时间:
2009-9-21 02:07
安全第一
作者:
aaa123
时间:
2010-1-17 15:22
愿你一年到头都有——
充满友谊的欢欣日子,
作者:
巡航导弹
时间:
2010-3-1 15:55
要搞他就趁早,等他老了就没啥意义了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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